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开市监函〔2023〕23号)
县交警大队:
现将蒋家玲代表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加强管理的建议》(第116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我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工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股所联动、部门联动等方式开展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57人次,检查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经营单位37家,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电动三轮车案件7件,货值金额2.1万元。二是开展行政约谈。组织全县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经营单位开展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约谈,要求经营商家一要禁止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和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二要禁止擅自变更蓄电池、限速器等关键元器件以及涉及整车安全的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等改装、拼装行为;三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志以及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等材料。
结合本局职能职责,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监管整治,确保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为全县人民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生活环境!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