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交通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总体部署,编制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公共客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定价目录中的有关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防交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负责紧急任务交通保障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八)负责全县有关交通科技工作。参与科技开发、利用、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有关交通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负责统筹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政务督办、议案(提案)办理、档案、信访、维稳、保密、宣传、信息发布、值班和接待工作。负责起草局的重要请示、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局机关及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组织拟订全省县国干线、农村公路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向上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公路、水路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村公路施工图的行业审查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承担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的申报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督促项目交工验收,组织交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后期评价。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工作。配合交通建设规划、设计、施工许可的审查。开展交通建设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四)运输管理股(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建设管理、汽车技术检测、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参与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水路运输经营行业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起草交通战备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国防交通工作。
(五)安全监督股(政策法规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领导的指示批示。负责监督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及时通报和处理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意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综合分析统计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事故,并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监督和指导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全县跨区域执法工作及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交通行政执法考试,协助办理交通执法证件。归口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负责对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及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养护股。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年度养护工作计划并实施。指导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桥、隧的养护管理工作。按照养护工程报批程序负责养护工程审核、报批。负责全县公路养护管理的培训工作。制定公路应急防治预案,指导和参与公路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建立和维护全县农村公路数据库,指导全县农村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检测评定工作。指导全县路网监测工作。
(七)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八)开江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部门的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渡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航行保障、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维护全县公路路产路权、道路运输行业合法运营的督查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县内交通行业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执法案卷、业务文书的整理、立卷、归档和案卷评审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各类统计工作。负责受理、协调、督办交通运输举报投诉受理、督办上级交办、督办案件。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机关党委(党建办)。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金山大道154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222469
六、负责人姓名:袁刚(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