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达人社发〔2024〕7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通过审核的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23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月7日-1月13日,如对以下企业的享受资格有异议,请来电实名举报,举报电话:8222318 8296866。
附件:
开江县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汇总表(第二批).xlsx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