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规定,依据用人单位的安置意见,现将初审通过的1月份拟安置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18—8222202(县人社局)、0818—8229933(县就业局)。
附件:
开江县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1月份拟安置人员名单..xls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