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江县2023省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公开遴选开江县2023年省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粮油示范展示基地暨粮油品比试验点筛选评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江县2023省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粮油示范展示基地暨粮油品比试验项目
二、建设内容
(一)粮油示范展示基地。从全县农业经营主体中遴选2个粮油示范展示基地,统一树立“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粮油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聚焦优势主导产业,突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组织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实验示范和实训活动。
(二)粮油品比试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再生稻、小麦、油菜品种试验项目各1个。通过品比试验,同田对比产量表现、抗逆性等,为我县再生稻、小麦、油菜新品种推广提供可参考依据。
三、项目资金
粮油示范展示基地补助资金8万元/个,粮油品比试验项目补助资金4万元/个。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4月至2026年5月。
五、申报要求
(一)粮油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申报要求
1.示范基地申报范围:依托现有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2.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需有一定产业规模,粮油类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上,基地交通便利,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
(2)经营主体能积极配合推广部门,有意愿、有能力接受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械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从事农产品生产须实行无公害或绿色标准化操作规程,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致富。若有自主标识或品牌,且往年产出效益较好者,优先纳入考核。
(3)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培训场所,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或有农业科研单位作技术依托。
(4)在农业生产上资金投入较大,机械化程度较高,自有相应的农业机具或有相关社会化服务协助生产,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较高,若参与过相关科研种植试验,有相关经验者,优先纳入考核范围。
(5)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应具有经营满1年以上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资格,且近一年内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1),提供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示范基地进行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基地,确定初步名单。
(3)通过对通过初审的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实际情况。
(4)结合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经局党委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示范基地确定后,按照省厅方案要求实施,经县级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补助范围主要用于基地基础设施改善、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土壤肥力提升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培训等补助。
5.示范基地应自觉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2)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
(3)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二)再生稻、小麦、油菜品比试验主体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全县范围内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种植大户等。
2.申报主体具备的条件
(1)能提供20亩以上集中连片试验用地(含承包地、流转地、捡种地等),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方便,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有意愿、有能力配合试验组织单位完成品比试验工作。
(3)具备一定的生产经验,具有农业科研单位作技术依托或有参与粮油新品种试验、示范等工作经验的优先纳入。
(4)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能按要求组织试验所需的农资、机械、人工等,能提供一定固定场所用于办公及试验物资堆放,保障试验生产所需。
(5)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一年内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1),提供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主体,确定初步名单。
(3)对通过初审的主体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实际情况。
(4)结合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入选名单,经局党委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试验主体享有的权利:试验主体确定后,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品比试验协议,按要求完成品比试验后,经县级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试验补助主要用于试验土地费用、试验所需的农资、机械、劳务工资、专家(技术人员)工资、标识标牌、观摩培训费用及试验相关其它开支等。
5.其它
(1)再生稻新品种试验,试验品种10个以上;小麦新品种试验,试验品种10个以上;油菜新品种试验,试验品种15个以上。
(2)同一主体可同时申报再生稻、小麦、油菜品比试验中的1个或2个。
(3)参与品比试验主体应对承担的品比试验信息保密,在试验结果未公开前,不得私自向试验组织单位以外的其它人泄露所有试验数据。
六、其他
(一)材料报送
1.粮油示范展示基地
(1)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生产场地、办公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照片等资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2)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含建设内容、建设目标、试验示范及效果分析等)。
(3)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农业科技试验示范能力的其他材料。
2.粮油品比试验主体
(1)填写申报表(附件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一般农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土地来源证明。
(2)承诺书。
(3)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农业机械、过去参与粮油试验示范的证明等。
3.其他要求: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书,一式3份,报名时一并报送。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2日-4月10日,逾期不收申报资料;地点:开江县农业农村局402;联系人:唐仙桃;联系电话:17748170115。
(三)本公告解释权由开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附件:1.开江县2023省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粮油示范 展示基地申报表
2. 开江县2023省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粮油品比 试验主体申报表
附件:开江县2024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及再生稻新品种筛选评比申报表.docx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