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被鉴定用人单位逾期未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我局以邮寄方式送达,因拒收未能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请下列被鉴定用人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开江县橄榄路346号412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公告送达表(用人单位)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公告送达表(用人单位)
鉴定编号 | 单位名称 | 被鉴定人 | 鉴定类别 | 鉴定结论 | 备注 |
(2025)川1723劳鉴25号 | 四川集多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江分公司 | 唐功文 |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 | 伤残未达等级 | 拒收 |